我这半生身如死,黄土一鞠作掩埋



子博
@空山新雨后
@天气晚来秋

 

《与期长谈》一

【白以聿书】

之前发在空间里了,整合一下发过来,其实是一二。

文章仅代表自己观点。




      一、速成与写作


        我本以懒做借口告诉自己不再想写具有评论性的文字,但这些憋在心底着实是不舒服。想来自己虽说写不好文章,奈何小时候读的东西多了杂了,又从极小就开始写这些东西,关于心得,我想我的稚口,还是能说上一些粗浅的东西。


        前几日看见列表空间转了个《速成大佬》,  好奇点了进去,看罢不禁失笑:老哥没毛病,稳。


        原文不知道还在不在了,不过内容无关紧要。


        其实真正的大佬看到这些往往只是微微一笑,嘴角不留痕迹便随心而过。照这个写法,大佬派头足了,可惜是个空的。好处就实在太常见了:环描心理描等一切细节描写说的很对,剧情衔接也有提到,这是任何一位大佬都能做到的一一任何风格的大佬都可以。


        这般下去固然稳,可却不是“正规的写法”一一笔文是朝夕间练出来的,就算有“速成”也不能真正提升自己的水平,顶多就是别人看得:“哇不错quq”、 “甜甜甜”之类,  却没有真正值得读者去多留一些感悟。并非读者不热情,  只可能是你的文章太平常了。


        我自己吧,也有这样的体会。明明环描外描心理描都绞尽脑汁在想,为什么没人稍稍有点欣赏呢?我想可能有一点蛮重要的——这些套路都太平常,  不足以动人心。


        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如果写景是个很寻常的套路,你却像周邦彦那样写的活灵活现,像“一一和风举”之水平啦,“桂华流瓦”之意境啦,都可算是厉害的大佬了。然而仅仅如此,又有人跳出来,TA写如苏轼一般的,情景皆容,却又妙不可言。这时,这些寻常的细节套路才叫写活。


         那么苏轼为何能写得如此?


        人家那是情景交融,让人触目感怀,见山怀山,见水思水。而周邦彦,描写是华丽甚至漂亮过苏轼,可是到头来,也就落个“你在写这个,写得无人能超越”的念头。


        这么一来所谓“速成”的漏洞就出来了:笔不随心走,这里要这么写,要添什么繁枝茂叶,哦再来个心描,真棒,挺有感觉。


        事实上抱有这类速成想法的写手真的把心中慷慨给与笔了吗?


        没有的。


        因为充其量也就是套套路,套路用的再好,没有一颗心还是远远不够的。


        此外我不太赞成的应该是“的地得不要”这句话。现在不如去翻翻语文课本,名家精品值得学习吧?“的得地”照用无常,相反的,读来可能还觉这个“的地得”别有一番滋味。文章流畅成诵便可称之为‘'清通”。设想写眼睫,个人觉得什么“细密如蝶翼扑扇,眼帘投下碎影遮住一片说不清道不明尽掩眸中情绪”之流,若是用得不当,只能营造一种文字上的美感,而别人可能用一句“他微微阖上那双充斥着不明情绪的眼,长长的睫遮尽眼中情绪”就胜三分。


        说到这,其实总结起来,也就是用套路之前先练笔文,练好笔文后再用套路,并且要明白该用的时候用,不用的时候不用。


        笔文怎么练?答曰:


        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














        二、套路与结尾


        这次让我们一起写个故事吧。内容我们就选个套路:


        他爱她,她不爱他,他爱他。


        细致一点就是:男主爱上一位女子,那女子却不爱他,因为她知道男主还爱着另一个人。


        多好的故事啊,反套用一下大话的套路就别出一格(咳)。


         好了大概写完了,我们来详细写一些内容。


        男主A本爱着另一个男主B,但是他遇到注定成为他妻子的人后立刻陷入这段感情,同时也在困境之中:他同时爱着两个人。女子不忍,于是狠心不去想这个完美的如意郎君,想成全他们。但是男主A又不想放弃她,三人这么拉拉扯扯,终于女子自愿牺牲,故意死在男主A剑下,他非常痛苦又谴责自己为何爱上两个人。最后A看了B一眼自刎,殉情而去。B是仙人,他想干脆忘记这段情。没想到二十年后,三人又一次遇见,这一次还是这样,他爱她她不爱他他爱他,世而复始,永无止境。


        噢,痴男怨女,还有一个不入世尘,纠缠那么多世的情缘却没有尽头,生动展现了三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然而如果陷入纠缠三生三世甚至更多,而且几个世讲的都是这种爱恨痴缠,我反而会觉得索然无味。


        并不是说这个套路不好,而是如果这般写了,结尾再来个“给读者留白,他们三人痴缠去吧虐虐虐”等,不觉得这后妈当得太狠了吗?


        或者换句话说,这样的形式对他们两人来说真的好吗?


        综上所述,这个故事就算给我一年我也写不出。


        事实上我的预计中一篇文就有打脸嫌疑:你不是说不喜欢纠缠吗?自己写个七世有意思?还什么第八世继续等,你这人真有意思哦。


        (说个题外话,自问自答是我的乐趣)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诶我这还没写呢怎的就撕了?


        不管如何这个问题不了了之,还是继续把话题放回“痴缠”这个梗上。


        其实我没有说这个梗很大众或是易崩,而是有太多不好写得漂亮的地方。例如究竟如何才能让像他们两人这样性子的人愿意与对方纠缠一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这是其一;其二由于扯到多世背景的设定必须完善,这相当于除了人物线之外还要有一条非常庞大的主线始终贯穿。前有如何后有如何,所涉及到的几乎是跨世纪之差,要是有架空背景这玩意,不好意思体会过写细纲的恐怖吗?


        最重要的一点:结尾如何收的漂亮。说实话连我自己都要狠狠喝一口毒鸡汤。如果内容真的太情长以至于都腻了,还写个下一世一定要与你在一起...


        一起来看流星雨、一起又看流星雨、一起还看流星雨、一起再看流星、一起....


        我方了。


        如果我写的那篇是这样我干脆三个字直接了结:我累了。


        是的,不仅写手累了、读者累了,就连书中的一切也都累了。


        设想一下吧,历经千辛万苦的两人终于承受不住,于是有个人说:我累了, 就此别过。  然后另一个人点点头,走得洒然。


        万千文字道不出的感觉,就这么收得淋漓尽致。


        当然并不是反对情缠结尾,只是个人会偏爱前者。它很容易上手,却又很难练好,也许一次无心尝试,就让人印象深刻。


        记得一篇文,结尾收得非常好。没有过多情绪,就似乎是淡淡立了个誓:


        我有五度电,陪你两小时。


        甜味回转,缠绵而又悠长简洁。


        我有一百字,写多算我输。




来自白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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